本网讯(通讯员 罗朝晖)9月15日晚,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唐力教授做客我校“三峡·求索大讲堂”,作了题为《民事诉讼中的实体与程序》的学术报告。学校副校长陈和春主持报告会,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师生100余人现场聆听了报告。
报告会前,唐力教授与部分教师就法学人才培养、法学学科建设及如何在服务地方法治建设过程中产出高水平法学理论研究成果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本次学术报告会集中探讨了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实体法规则如何在程序法中实现的问题,为处理实体与程序二者之间的紧张关系提供了基本解决思路。报告主要从“民事法律中实体法与程序法的交互关系”“民事主体制度”“关于多数人之债的诉讼构造”“代位权实现的程序问题”四个部分展开,阐述了对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的边界问题,进一步分析了民事主体制度与民事诉讼主体制度的衔接问题,还围绕类似必要共同诉讼的本土形态进行了细致论述,并以诉讼标的理论为出发点,对包括代位权诉讼的具体种类、诉讼标的在内的多个基础理论问题展开了深入分析。唐力教授认为,实体法与程序法相互依存、相互关联,不能割裂对待,运用程序法时不能脱离实体规范,同时民事立法及研究过程中也要运用程序法思维。
交流阶段,唐力教授为在场学生进行答疑,在场师生均受益良多。